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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6 《新世界》笔记难怪O女士要给全球人民上Eckhart Tolle的大课,他的有声书 A New Earth我“听”了一半,挺不错,正在继续往下听。 纸书早就买来了,前后翻翻,总是没时间坐下来认真读。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我的耳朵对于文字远远比我的眼睛专注,人家是一见钟情,我更加容易一“听”衷情。也难怪,身体在世界中穿行,眼睛总是比耳朵忙碌一些。 那些通过耳朵走进心里的文字,再去用眼睛复习一遍,然后,把最喜欢的部分翻译成母语,这样就圆满了。这是我阅读的最高境界。 --有关真爱(P88,DISC 3-TRACK 4) 通常被称为“恋爱”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是自我意识对想要和需求的激烈化。你慢慢对另一个人有了上瘾的依恋,或者更恰当地说是对你想象的那个人上瘾。这和真爱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爱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无所求的。西班牙语在描述通常意义上的“爱”时,是最诚实的: Te quiero 意思是“我要你”,也是“我爱你。”另外一种“我爱你”的表达,te amo,就没有这种含混,但却很少被人用--也许因为真爱也是很稀缺的。(What is commonly called "fall in love" is in most cases an intensification of egoic wanting and needing. You become addicted to another person, or rather to your image of that person.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rue love, which contains no wanting whatsoever. The Spanish Language is the most honest in regard to conventional notions of love: Te quiero means " I want you" as well as "I love you." The other expression for " I love you," te amo, which does not have this ambiguity, is rarely used--perhaps because true love is just as rare.) --有关恐惧(P80-81,DISC3-TRACK 3) ···驾驭自我意识所有活动的潜在情感是恐惧。害怕自己谁也不是,害怕一种不存在,恐惧死亡。自我意识计划中的所有活动最终都是为了排除这种恐惧,但它最多能做到的只是暂时掩饰这种恐惧,用一种亲密的关系,一件新拥有的物品,或者赢了这个那个。幻想永远无法满足你。只有你真实的自己,如果认识到了,才能使你自由。(···The underlying emotion that governs all the activity of the ego is fear. The fear of being nobody, the fear of nonexistence, the fear of death. All its activities are ultimately designed to eliminate this fear, but the most the ego can ever do is to cover it up temporarily with an intimate relationship, a new possession, or winning at this or that. Illusion will never satisfy you. Only the truth of who you are, if realized, will set you free.) 为什么恐惧?因为自我意识以认同形体的姿态出现,从内心深处它知道任何外在的形体都无法永恒,它们都是短暂的。所以,尽管外表看起来它很自信,但自我意识的四周总是环绕着一种不安全的感觉。(Why Fear? Because the ego arises by identification with form, and deep down it knows that no forms are permanent, that they are all fleeting. So there is always a sense of insecurity around the ego even if on the outside it appears confident.) 一旦你认识到并接受所有的构造(外在形体)都不稳固,甚至那些看起来坚实的物体也不稳固,那么你的内心就会平和起来。这是因为认识到万物无常,唤醒了你体内存在着的,非形体的元素,那个元素是超越死亡的。耶稣称之为“永生。”(···Once you realize and accept that all structures(forms) are unstable, even the seemingly solid material ones, peace arises with you. This is because the recognition of the impermanence of all forms awakens you to the dimension of the formless within yourself, that which is beyond death. Jesus called it "eternal life.") 2008/3/26 霍乱时期的爱情1 这个片子在电影院放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结果它一闪而过,等我赶去影院已停放。这就是美国,一切取决于市场。总算等到DVD,昨天看了,挺不错嘛,大概这里很少有南美情结的人。 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简称《爱情》,实在不喜欢“霍乱”一词),因为它的结尾是HAPPY ENDING。上图是影片的宣传画,下面有一行小字:How long would you wait for love?女孩对男孩说:我们的爱,只是虚幻,不是真的。一句话,就结束了他们的关系。痴情的男孩不甘心,他想证明这爱是真的,至少在自己这里是,他一等就是53年,白了少年头,但最终没有白等。这样,我为它洒下的几滴泪,也算是幸福的泪水,没白流。现在特别受不了结尾凄惨的故事,比如电影《赎罪》,倒是很早在影院看过的,看完了哭过了,心里还是难受的不行,觉得命运对男主角不公正。奇怪,以前读小说怎么没那种感觉?并且小说的紧奏感,在电影里也没了。所以,对我而言,《赎罪》这部电影没拍好,不提它也罢。 《爱情》是根据马尔克斯的名著改编的,书我没看过,无从比较,这大概也是我喜欢电影的原因之一。马大作家的《百年孤独》我在国内时读过中文,只记得里面有乱伦的情节,那时候读起来特别地惊叹,不是惊叹生活里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是佩服作家敢那样写出来。其他的故事轮廓都记不清了。现在书架上倒是放着一本英文版的,大砖头一块,几次尝试着去啃,到现在还没坚持啃下去。他那本小册子一样的近作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我倒是一个晚上就读完了,看完也就觉得书名挺香艳的,逗人进去看,故事内容却实在乏味,没有《爱情》这般婉转曲折。 2 痴情的男主角Florentino是西班牙英俊小生Javier Bardem演的,他今年因为演《老无所依》里的杀人魔而获今年奥斯卡配角奖。但这个角色性格炯然不同,都带着一种笨手笨脚的呆板。在Florentino这里,是被爱情抛弃之后的压抑。而他永不放弃的个性救了他自己,使最终实现了所有的梦想。 结尾处,他说的两句话特别感人,第一句是:从我生下来开始,我从未说过不算数的话;第二句是:生活是没有限度的,只要你感去想去做。 3 《爱情》里的另一个惊喜是夏奇拉写唱的那支歌,西班牙文叫DESPEDIDA,英文叫FAREWELL,唱得是被爱人抛弃时的绝望。 歌词的英文大意如下: Farewell - Despedida there's no more life, there's no more there's no more laughter, there's no more there's no more singing, there's no more When someone goes away here's no more heaven, there's no more take me away, wherever you are when someone goes away 2008/3/23 被“撕票”之前的张爱玲1 英语里有句谚语,叫OLDER AND WISER,大意是安慰人们不用怕老,老了,就会更加智慧,更加祥和。 当然,这要看是谁。比如88岁的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就不买这帐。上星期她在接受《华尔街日报》访谈时就说:老了没啥好处,除了生活无聊,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坏越来越急了。你看,还是人家敢实话实说,今年的诺奖不是白拿的。 中国也有句俗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话倒很适合咱们中国的女作家张爱玲。 2 张爱玲是1920年生的,还比莱辛奶奶小一岁,但她已死去13年了。 我并不是铁杆“张迷”,虽然我喜欢她文字的“真”和“美”,但它们缺少一种提升心绪的精神力量,读她的文字,你能被触动,但不能被感动。有时候,我觉得我对她的生活境况,比对她的文字更感兴趣。 前两天读她的《对照记》,读到第82页,却被她“跋”里的幽默逗笑,感觉到她淡淡“一笑”,流露出来的轻巧的善意。 市面上能找到的张的照片,大都是她年轻时候的,比如那张穿着绸缎锦衫的:她仰着一张孤傲的脸,手轻轻掐腰,是她文字里的气质。配文说,那是她1954年在香港照的,那时候她34岁左右,风华正茂。《对照记》里收藏的照片也大都是她年轻时的模样。 而我一直想知道她迈进老年之后的样子,第82页满足了我的这种好奇。我基本上是满意的:她头发已是椒盐色,但仍然茂密,她嘴角和眼角已明显的起了皱纹,但目光还是炯炯的,灵动中多了一丝和善。她穿着一件黑底白花的毛衣,那白花是夸大了的雪花形状。 她在这最后的一张照片里,给读者开了一个玩笑。她没告诉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但手中拿着一张大标题为“主席金日成昨日猝死”的中文报纸。我最喜欢算人家的年龄了,赶紧去查金主席的丧日,得出的结论是1994年7月8日,因为是“昨日”,那么张大作家那天的年龄就是: (1994年7月9日)-(1920年9月30日)=73岁半 她在配文里说:“···跟大家一起看同一条新闻,有'天涯共此时'的即刻感。手持报纸倒象绑匪寄给肉票家人的照片,证明他当天还活着。” 然后,她附了一首小诗,这诗是不是她写的,我就不去考证了: 人老了大都 是时间的俘虏, 被时间圈禁禁足。 它待我还好-- 当然随时可以撕票。 一笑。 “撕票”一词用得多巧,一年后她竟然真被时间撕票,走的时候74岁,离她75岁的生日只差22天。“一笑”二字成了她绝笔中的绝字。 3 张爱玲在书中总结自己一生的时候,说度过了愉快的童年,就到了“满目荒凉”的成长期,她用“漫漫长途,看不见尽头”来形容,这样的心境跟我的成长期很象似。 不同的是,她说她祖父母的鲜明姻缘,在那个时候,给了她极大满足。她爱他们,她说他们静静地躺在她的血液里,等她死的时候再死一次。 我对血缘这东西感觉很淡。因为在我的成长期,真正关爱我的几个人,跟我都没有血缘关系。张爱玲跟我非亲非故,而今天是复活节,因为刚读过她的书,今天张爱玲在我的心里复活了一下。 2008/3/10 Send in the ClownsJudy Collins: Judi Dench : Barbra Streisand: Isn't it rich? Are we a pair? Me here at last on the ground, You in mid-air. Send in the clowns. Isn't it bliss? Don't you approve? One who keeps tearing around, One who can't move. Where are the clowns? Send in the clowns. Just when I'd stopped Opening doors, Finally knowing The one that I wanted was yours, Making my entrance again With my usual flair, Sure of my lines, No one is there. Don't you love farce? My fault, I fear. I thought that you'd want what I want - Sorry, my dear. But where are the clowns? There ought to be clowns. Quick, send in the clowns. What a surprise. Who could foresee I'd come to feel about you What you'd felt about me? Why only now when i see That you'd drifted away? What a surprise. What a cliché. Isn't it rich? Isn't it queer? Losing my timing this late In my career? And where are the clowns? Quick, send in the clowns. Don't bother - they're here. 2008/3/9 自欺欺人读帕慕克的小说,几乎有一半的文字是一眼扫过去的,尽管《我的名字叫红》的某些章节很吸人,每个章节的小标题也很独特。读起来最畅快的是这本书第31章的“我叫红”,那样诗化的语言,承载着洪水般一泻千里的激情,这是文字表达的极致。读不进去的是他花大部分篇幅写一些土耳其工笔画的详尽历史,还有那些陌生的地名人名、陌生的人文风情历史。本来读的就是英文翻译,那些由土耳其语翻译过来的奇怪的英文名字,就更叫人头大。 我还是喜欢他的散文,比如那篇“父亲的箱子”,语言很朴素,但一种娓娓道来的怀念之情跃然纸上,让人动容。其实,我更喜欢的,是他谈他喜欢的书,谈自己的写作,所以,我比较偏爱他最近出版的杂文集《另外的颜色》(Other
Colors: Essays and a Story)。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他的好几个怪僻,比如他每天必须要保证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一个人呆在书房里思考和写作,否则,他说即使他是外出游山玩水,也会很烦躁忧郁;另外就是,他写作的房间,必须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他无法在和家人共享的房间里写作,否则,他的想象力就被扼杀,他内心的DEMON就出不来。对,先生们女士们,他的确用的是DEMON一词,咱中文叫恶魔。看来制造美丽的文字故事,不需要美丽的天使,而是需要强悍的恶魔。 他说现在他有一间很满意的写字室,在那里他能看到伊斯坦布尔最美丽的风景。这间屋子离家不远,他每天步行到那里,一呆就是10个小时。 他说很早已前,他前妻在美国歌伦比亚大学读博士后,他过来陪读。那时候大家还是穷学生,经济条件不好,只能住学生公寓,他不可能有自己独自的房间。于是,他就想了一招: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在妻子还没出门之前,就和她道声再见,自己先出门逛它一大圈,回到家,屋子里已没人,他就假装自己是从外面赶过来上班的。这招,在那种情况下,对他还真管用。 啊哈!看来一个好作家在用想象力编造语言故事,让读者信服之前,还要有点自欺的能力。 2008/3/3 另外那个博林女孩(The Other Boleyn Girl)1) 英汉套用的好处 影院售票口,部分人是来看新电影--《另外那个博林女孩》,英文题为: The Other Boleyn Girl。 买票的中英双语使用者: Two Boleyn Girl (注意,这里GIRL没加S是正确的。) 卖票的: 7 dollars each, total 14 dollars. 买票的中英双语使用者:俩女孩才14刀,贼便宜! 卖票的(显然听不懂中文):What? 买票的中英双语使用者:Nothing. 2) 其实,亨利八世讨到的才是大便宜 得了第一个博林女孩玛丽,不喜欢了就扔;再得另外那个博林女孩安,不喜欢再杀。 想儿子把自己想成个凶神恶煞,以为只有儿子才能继任他的祖宗基业,最后,是他杀死的另外那个博林女孩安给他生的女儿--ELIZABETH,把英格兰带进空前的昌盛。 3)你是希望平安宁静,还是期盼热闹和戏剧性 看电影之前,去书店翻书,打开O女士最近推荐的A NEW EARTH, 正好翻到那页的这个问题: Do you want peace, or drama? 说老实话,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生活它老人家愿给啥,我就要啥。我属于被动型人物,对于任何东西,我自己都不会去争去抢。总之是比较无聊地听从命运安排。 看了电影,原来这不就是两个博林女孩的不同命运吗。玛丽一切随缘,爱了就爱了,一旦失去爱,也无所谓,还能去乡下过平静的生活。安为了爱,存心积虑,不再有爱就无法生存,最后把自己算计到断头台上。 不能说哪种生活更好,基本上性格决定命运。 2008/3/1 Falling Slowly (By Glen Hansard from Once)I don't know you But I want you All the more for that Words fall through me And always fool me And I can't react And games that never amount To more than they're meant Will play themselves out Take this sinking boat and point it home We've still got time Raise your hopeful voice you have a choice You've made it now Falling slowly, eyes that know me And I can't go back Moods that take me and erase me And I'm painted black You have suffered enough And warred with yourself It's time that you won Take this sinking boat and point it home We've still got time Raise your hopeful voice you had a choice You've made it now Take this sinking boat and point it home We've still got time Raise your hopeful voice you had a choice You've made it now Falling slowly sing your melody I'll sing along 2008/2/29 再说《老人没有国家》(No Country for Old Man)相关文章:《写给Cormac McCarthy》 1 再说说《老人没有故乡》(No Country for Old Man),这次想说说这本原著小说,原著作者,说说电影里没有很明显地表达出来的,而书中的文字却能在结尾给予读者的一种希望和感动。 那是作家Cormac MCCarthy的写作特色,在死亡浓重的阴影背后,他总不忘记加上一笔暖色,那是他常用的意象--火种。 2 电影得了这届奥斯卡最佳影片之后,我的感想之一就是:对于真正的好东西,人们是无法否认的。You can't deny a true beauty!电影就应该这样拍,整整两个小时,你睁大双眼,紧紧盯着荧幕,生怕错过一个细节。真正的美,就是这样地抓着你的视线,基本上能让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们都折服。就象中国的好书《红楼梦》,即便是秦始皇投胎再生,再来一次焚书坑儒,恐怕他也不忍心把它烧掉。连老毛都抱着《红楼梦》不放,而在残忍决绝方面,他们俩应该是半斤八两,不相上下的。 发奖典礼一如既往地漫长,我只看了开头,就把后面的录下。第二天倒回来边做事边看就不耽误时间。意外的惊喜是看到作家Cormac MCCarthy也坐在观众席上,旁边就是他的小儿子JOHN。细心的读者一定知道,在他的另一本书《路》(THE ROAD)的扉页,他把该书献给这位小儿子。而且,书的内容,也是围绕父子亲情,写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几近崇敬的爱,就象一首上帝写给儿子耶稣的赞美诗。或者是老年得子,触动了他内心的柔软;或者是年轻时对大儿子无法弥补的歉疚;也或者JOHN天生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天使,MCCarthy曾对人说:他儿子JOHN是他知道的所有的人里面最好的,比他自己都好。那是怎样的一种“好”法?你去《路》里面读读那些细节和对话,就明白了。 美国的文评家们授予MCCarthy这样一种光荣称号:“美国最没名气的著名作家”。这也是许多作家钦佩他的地方:一心一意写小说,不怕穷,不接受采访,不去谈论写作。他的前两任太太,都因他不食人间烟火而早早地离开他。一位前妻说:他们穷得没钱付房租,就在这时候有所大学邀请他去谈论写作,可以给他几千块钱的报酬,但他坚持不谈写作。他虽然前半生出了好几本好书,但都卖得不好。他的经济状况,一直到快50岁时得到一笔MACARTHUR FELLOWSHIP的奖金才有转变。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生活状况下,他大儿子所受的委屈。据说他们父子失去联系许多年,前些年才渐渐和好。 也许是这些生活的沉淀,他写父子情总是写得浓重深厚。不知为什么,我读到《老人没有国家》的最后一段,在感动赞叹之余,想到了他的大儿子。(未完,待续) 2008/1/31 丹尼尔,天!刘易斯以前从没把他的名字弄清楚过,只知道他名叫丹尼尔,后面的姓是复姓(Daniel Day-Lewis),直到看完了他最近的那部《会有血灾》(There will be blood),才想去把他的名字搞清楚,才发现其实他的复姓并不复杂,而且LOUIS前面添加的DAY,翻成中文恰如其分地表达了看《血灾》时,我对他表演的强烈感觉,也就是: 丹尼尔,天!刘易斯。 ![]() 你看他的招牌式微笑,多么地腼腆、和善,纯真得象个名叫丹尼尔的五岁男孩。我几乎看过他演的所有电影,其实他演的人物,在《血灾》之前,最打动我的是那几部文学名著改编的男主角,他们的脆弱和无助感,英文里一个字就能准确表达--Vulnerability。 刚到美国来的时候,米兰·昆德拉的那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改编成电影,丹尼尔主演那个中国文人们十分熟悉的,那个在不同女人的身上寻找一个女人美德的风流医生Tomas。十几年过去了,这部片子里的许多故事情节我都已忘记,但还记得丹尼尔演起那个文弱气质的男人来,得心应手。那部电影让我记住了他,还有女演员Juliette Binoche。 最让人难忘的是他和michelle pfeiffer演对手戏的《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这部电影的导演竟然是Martin Scorsese,之所以用“竟是”,是因为能把爱情拍得那样凄美无奈,肝肠寸断的,只能是女人,不可能是能拍出象DEPARTED那样暴力的硬男化的老马丁。但这就是老马丁的柔软一面,虽然DEPARTED给他了欠他多年的奥斯卡导演奖,替他挣足了面子,但我还是更喜欢《纯真年代》一些。
当然,提到《纯真年代》,不能不提它的原著作家Edith Wharton(1862-1937),这是她1921年普利策小说奖的获奖作品。国内有人把Wharton与琼瑶相提并论,这样实在是太抬举穷摇阿姨了,如果硬要找个共同点把她俩绑在一起,那么,那个共同点就是她们的作品,在她们所处的时代都很畅销。据说Wharton是上世纪初,很少的用小说赚大钱的美国作家。琼瑶是用滥情的白日梦赚少男少女们的钱,而Wharton则是用她对纽约上流社会的准确刻画来赚取人们的好奇心。她的小说体裁其实是很严肃的。真要找个中国作家来对比,那就是张爱玲了。她们俩都有文字的雄心,都有叙事、刻画细节的天赋,张爱玲境况不好,童年心灵受过磨难,所以文字异常阴冷,又生活在乱世,动荡不定的生活当然不利于创作。后来到美国更糟糕,写剧本写英文小说都不太成功,而且还失去了写中文的激情,一个中文写作天才就这样夭折。她如果有Wharton那样的好命,不定能写出多少更好的长篇出来。相比起来,Wharton是很幸运的,她生长在上流社会的优越环境中,衣食无忧。虽然有一段时间无奈地守着个有精神病的银行家丈夫,但离婚之后,她基本上身心解放,后半生一人独居专事写作,而且还广交文坛政坛的朋友,相信她写作之外的生活也不会寂寞。这些正面的经历无疑锻造了她的文字特色,相信她生活经历也影响了她的文字暖色较浓。同样是写男女悲情,张爱玲的笔端,往往流露出对男人心灰意冷之后的绝望(比如《色戒》、《金锁记》),而Wharton呢,她的男主角对爱人的痴迷和怜爱,足以和贾宝玉媲美了。 2008/1/6 追风筝的人 The Kite Runner平心而论,《追风筝的人》( The Kite Runner)要比《色戒》感人多了,金球奖的外语片提名,其他几部影片还没看,但如果在这两部片子中让我选,我会选前者。 其实,无论是小说或是电影,能以故事取胜的话,就是全胜。况且《追风筝的人》表演,音乐,摄影也都不错。 两个孩子演得真好,自然活泼可爱。成年男主角的气质也属压抑型的,重重的心事,悔怨交加。这样的情绪,男演员把握得很好,容易让观众产生同情心和认同感。 影片一开头,就是一短悠长而哀伤的男音哼唱,很象《英国病人》开头的那段,那是一种很接近中东文化的调子,里面有一种沙漠的荒凉和无头无尽。最喜欢片子快结束时,埃米尔绝望地跪倒在教堂时,那首背景英文歌,好象是说“赎罪”的,听得人斐然泪下。还有小Hassan被强奸之后不久,埃米尔明知原因,却没有勇气说出来,背景音乐竟是成方圆曾翻唱过的美国歌曲《白兰鸽》,有点反讽意味。 摄影竟是在中国新疆拍的。据说是因为阿富汗已经找不到70年代苏联轰炸前的街景了。倒是在新疆和阿富汗交界处,城镇的街景建筑酷似作家记忆中的故土家园。这更加有反讽意味了。 况且,这个故事里,小Hassan广博心灵象风筝飞向蓝天一样美丽,自由而高远。 他对朋友埃米尔说:"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有首中文歌是怎么唱的?“爱你千遍也不厌倦。”那么小的孩子也能够那样无私地爱,可以为你生,为你死,为你吃地上的土。 埃米尔吃惊地:真的?你真的肯为我吃地上的土? 小Hassan挑战似地:你愿意我吃吗? 埃米尔真诚地:当然不原意。 小Hassan调皮地:我知道的。 小Hassan虽然没有为埃米尔吃土,但他为埃米尔承受了比吃土更加难以下咽的屈辱。可见不只是母爱才能广博得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这样的爱,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这两个小男孩之间的情意,有一种主朴或者兄弟之间的死心塌地,至少在小Hassan这方面是这样的。可惜埃米尔收不起这份情意,不是被宠坏了,是一个小孩子无法面对那样残忍的现实。其实在他目睹那次强奸事件之后,躲在暗处的他,已经和Hassan一起共同拥有了那份屈辱。他是想遗忘,以为只要把Hassan赶走,他就可以忘掉一切的不愉快,现实当然不是一个孩子期望的那样。 而且,这部电影表现的人性美丽与冲突,还远远不止这些。 看完这部影片,再一次为多灾多难的小国阿富汗而悲哀。Taliban的虚伪和残忍,周遭国家的袭击和轰炸,所谓的外忧内患不过如此;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到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孩子,所谓的水深火热之生活不过如此。现在大选临近,美国政客们应该仔细看看这部电影,看看这战争能给人类留下什么样的阴影和伤疤。 更喜欢看后来辗转到美国求生活的埃米尔父子,特别是当父亲的秘密最后抖落,让整个故事,从头至尾焕然一新。我喜欢这样的伏笔,这样使埃米尔最后的救赎,变得合情合理,变成了非做不可的必须,最终,他也原谅了自己,解放了自己。 --- 下面是罗斯对《追风筝的人》的导演Marc Forster,作家Khaled Hosseini,和演员Khalid Abdalla的访谈: 2007/12/31 战争·政治·人去看《查理·威尔逊的战争》Charlie Wilson's War (12/30/2007)这部电影,并不是对苏联-巴基斯坦-阿富汗那断历史或者那场战争感兴趣。我其实就是想去 看看Philip Seymour Hoffman塑造的另一个牛B人物,这次他甚至连主角都不是。而主角是那个把阿甘演活的TOM哥,只不过TOM哥演花花公子的时候,也带着浓厚的阿甘色 彩。 但Julia Roberts扮演的南方富婆Joanne Herring,在接待会上大声介绍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那句话,不仅惊了男主角Charlie Wilson,也让我心中一阵不安。 她说:我只想告诉大家,布托不是齐亚·哈克谋杀的。 当 然,那是几十年前的场景,她说的是老布托--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可风水轮流转,日子向前走了这么多年,就在前两天,小布托--老布托的女儿贝娜齐尔 ·布托又被谋杀。还有她的弟弟纳瓦兹(Shahnawaz)于1985年被毒死,她的哥哥穆塔扎(Murtaza)则于1996年被谋杀。据说,他19岁 的儿子比拉瓦尔继任党主席,说得难听一点,是继任了下一个被谋杀的靶子吧。 这样说起来,中国虽然有那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可至少现在没象巴基斯坦-阿富汗这样的小国那样混乱和被凌辱吧。说起政治来,全身上下都不舒服,还是说说生活里的人,电影里的人吧。 以 前住在桥水镇时,有一家斜对门的邻居就是从巴基斯坦出来的政坛后代,据说以前男方的父亲在中国做大使,因此对中国邻居格外亲切。夫妻俩年纪不大,已经生了 三个孩子,都说一口没有口音的英语,大概是从小就在美果受的教育,但女的出出进进总戴着头巾,家里每到周日门口停满车子,不知是不是宗教聚会。后来他们很 快就换了大房子,搬到桥水镇北边去了,以后就再没消息。他们该是伊斯兰教徒,但愿911之后,他们在桥水镇的生活有没有被仇视伊斯兰教的人搅扰。 再 回到《查理·威尔逊的战争》这部影片,里面的男女角个个都是人物。而有点滑稽的是,生活里的议员查理·威尔逊,南方富婆Joanne Herring和CIA的情报人员Gust Avrakotos,都比这些荧幕上如雷贯耳的大明星还要有外在魅力一些。因为Tom Hanks怎么演,眼角都有点阿甘的余韵,当然,这也有可能为人物加分;而无论Julia Roberts是怎样的尽心尽力,还是超不过Joanne本身的大家闺秀气质。 而Philip Seymour Hoffman就不同了,他能让BRAD PITT那样的英俊小生们感到自己的长相实在是做为好演员的欠缺和负担。还记得他演过的美国作家CAPOTE吗?那种男人的嗲,从他这样粗壮的体态里发出来,依然能把CAPOTE的神韵刻划出来。更加 奇妙的是你在这部电影里找不到丝毫他以前任何角色的影子,甚至连他自己的任何影子都没有,这个CIA情报人员Gust Avrakotos被他活生生地呈现给了大家,包括说话的声音腔调,以及各式各样的表情,都是全新的。奥斯卡不奥斯卡地都没关系,反正他今年已经是我心目 中的最佳男配角。如果,他就这样一个角色一个角色地牛演下去,一定能赶超另一个叫Dustin的Hoffman,Dustin已经被人称为表演大师了,我 看Philip Seymour离大师的距离也很近了。反正,现在他这岁数的男演员里,演技没人超得过他。 2007/12/10 2007 纽约时报十大好书The 10 Best Books of 2007Fiction MAN GONE DOWN OUT STEALING HORSES THE SAVAGE DETECTIVES THEN WE CAME TO THE END TREE OF SMOKE
IMPERIAL LIFE IN THE EMERALD CITY: Inside Iraq's Green Zone. LITTLE HEATHENS: Hard Times and High Spirits on an Iowa Farm During the Great Depression. 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 THE ORDEAL OF ELIZABETH MARSH: A Woman in World History. THE REST IS NOISE: Listening to the Twentieth Century. 楼上有几本比较有趣,但都没看过。还有一个名单--百本显著好书,这里面有几本看过。 2007/11/12 电影《绿洲》Oasis开头: 他是一座荒城,她是一条古道 。 过程: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结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2007/11/4 黑名单·红名单(2)电影:
附: 没变红的部分--20071019 黑名单(1) 电影(MOVIES),或DVD:
2007/11/3 离她远点儿1 看刚出来的DVD电影《离她远点》(AWAY FROM HER),忽然听到熟悉的歌声,一听就知道是NEIL YOUNG的。 这两天正迷他,找来了他的好几盘CD,全都倒腾到IPOD上,还没来得及一首首听完。记不清电影里这首歌的歌名。旋律好熟悉,歌词也好熟悉,发誓在哪儿听过,特别是这几句: “BECAUSE I AM STILL IN LOVE WITH YOU, I WANT TO SEE YOU DANCE AGAIN,” NEIL高起的声音, 那么温柔,悠悠荡荡地落到心底,这样的曲调,听一次就会过耳不忘,就象第一次听他的那首LIKE A HURRICANE,听完后就记住这个声音了,是所谓的一“听”衷情。这种强烈的感觉,有时甚至让你记住当时听歌的气氛。 但我还是记不起上面那首歌的歌名,记不起是在哪儿听过的。 2 我让泪水滚滚而下,是看了歌曲之后的那个镜头: GRANT默默地坐在一个角落,看着他患了失忆症的妻子哄另一个患病的男人。他没法做到医护人员的建议,去远离她。四十四年,他们从未分开过,他一如既往地爱着她。现在,住院一个月之后,他这个四十年的丈夫对她已不存在,她记不起他是谁了,她只有短暂记忆,她开始喜欢一个依赖她的病友。过去四十多年所有的幸福美满感觉,现在只变成他一个人的了。他依然天天来看她,看着她贴近另一个男人,听她迷茫不解地对自己说:你这个人很坚持噢,可惜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 生命如此脆弱,我们的记忆如此脆弱,顷刻间,五颜六色的美好时光,可以化成一片空白,变成一段曾经存在过的虚空。 3 我的记忆此刻也是一片空白。打开IPOD,把YOUNG的歌都找出来,一首首试听,知道我喜欢的那几首不是,不是“飓风”,也不是 HEART OF GOLD,更不可能是OLD MAN或者SOUTHERN MAN。 最后,灵机一动,用上面那几句歌词,加上NEIL YOUNG一去GOOGLE,全出来了,原来是HARVEST MOON, 我这里竟没有,但到底在哪儿听来得呢?那个熟悉的柔音,那些搅动过你的字字句句。 再去YOUTUBE一找,好几个版本,找到下面这个最喜欢的,挖过来,可以重新回味。 4 天!想起来了。听几遍之后,就想起来了。感谢我的记忆。阴差阳错,但当时的感动记忆犹新。 5 另一个意外是片尾曲,也是YOUNG的作品HELPLESS,但是被另一个柔声“大师”K D LANG用女声演唱的。你要是没听过LANG,那就从她的代表作代表作CD :INGENUE开始听起,那种柔情风骨,那样的如泣如诉,足以化解心硬如石的人。而这首片尾曲没有发挥出LANG的极至,倒是对影片中病人与她爱人的无奈做了很好的注解。 〖20071116 补记:美国最高法院的女法官 Sandra Day O'Connor因丈夫患了老年痴呆症而退休,上星期新闻报道说,她丈夫在护理院爱上了一位女病人,她儿子说,自己的爸爸就象个坠入爱河的少年一样多情而狂热。这里是有关新闻的接连:1)CBS:Justice O'Connor's Husband Finds New Love ;NEWS DAY: Justice O'Connor's story puts focus on Alzheimer's 〗 2007/10/19 黑名单(1)争取把下列黑名单一网打尽。变红了,就是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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